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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倬明至南明 ? — 1645
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
【生卒】:?—1645 【介绍】: 四川忠州人字枝楼
天启五年进士
德清金华知县
崇祯四年,授御史,敢直言。
巡视草场,坐失火下狱。
逾年释归。
寻起官,累迁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
弘光帝刑部尚书兵破南京,自缢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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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倬(?
—1645年6月7日),字枝楼四川重庆忠州人,明朝、南明政治人物。
高倬万历四十六年(1618年)举人天启五年(1625年)进士,授浙江德清知县,调任金华,又改为河南道监察御史
蓟辽总督曹文衡总监邓希诏互相上奏举报对方,他表示应该撤换邓希诏,让曹文衡安心;若曹文衡不称职应该换人,不要让宦官参与。
奏疏一上表,高倬被贬一级,不久因为草场失火,被指巡视不谨慎连坐罢官,贬谪为光禄寺监事
之后得起用上林苑丞,转大理右寺副
崇祯十一年(1638年)五月火星发生逆行,高倬请求清理刑部的积案,升任南京太仆寺卿,驻在滁州,招募州人当兵保障当地获允许。
崇祯十六年(1643年)二月高倬出任都察院佥都御史提督操江,秋天时,朝廷改任勋臣刘孔昭担任提督操江,召高倬转官,但未赴北京就已经失陷。
弘光帝继位,高倬升任工部右侍郎;御用监的宦官要求设立宫殿摆放玩物,光禄寺又要求办理御用器物,他上表应该奉行节俭。
之后宦官又催徵大婚费用,他说:「这是什么时间?
国土缺半,民力枯歇,兵马粮钱尚欠二百五十万,户部存银只有千多,请求节用。
」未被采纳。
解学龙被削籍,高倬转任左侍郎刑部尚书,加太子太保
他坚持不作冤狱,遭马士英憎恨。
南京沦陷,高倬自缢而死。